第一次全家被公然侮辱, 想不到竟是來自自己的親叔叔。 我的爸爸 ,媽媽,妹妹跟弟弟和我, 我們這5位成員對社會,對自己一向是清清白白, 用自行的力量努力貢獻社會。 想不到會被這種情緒化的字眼, 在自己經營 接近2000位會員 的"楊記尚好蔬果"粉絲專頁上,受到公然侮辱。 這種公開的文字, 已對本人和家庭成員, 產生極大的精神傷害。
為了捍衛家人和我的尊嚴, 本以刑法310條, 保障我們的權益, 請求損害賠償。
自民國109年4月1號下午4點38分起, 如本人或任一位家庭成員受到工作及財產或是生活的騷擾, 會立即做蒐證之行為, 進行法律權利之維護。
轄區:惠好派出所,宜蘭縣員山鄉尚惠路63號 ,039-221994
另請 楊旺藍 先生, 於中華民國109年4月7號0時0分前, 將其戶籍資料遷出, 以利法院後續文件之傳遞。
本人: 楊文志,楊記尚好蔬果負責人 暨 楊記尚好蔬果臉書專頁經營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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